为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建设质效,推进城乡融合发展,结合全省农村商业体系建设需求,2025年安排中央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资金,集中开展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,为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,根据省商务厅等17部门《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》、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乡村振兴局《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》(甘商务流通发〔2022〕113号)等文件要求,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项目征集范围
实施主体为在高台县投资建设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,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,项目投资在60万元及以上,项目周期需在2025年建设完成,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、合法有效。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,租金、房地产开发、物业管理、运营经费、罚款、捐款、赞助、投资、偿还债务、人员经费、工作经费等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。
二、项目支持方向
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内容:1.地面、顶棚、墙壁等基础设施。2.排水、供电、照明、通信、停车场等公用设施。3.厕所、垃圾处理、冲洗消毒等卫生设施。4.便民药箱等医疗救护设施。5.消火栓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。6.物流仓储设施,包括冷藏、冷冻、常温、分拣等设备。7.检验检测、电子结算等服务设施设备。通过软硬件设施改造升级,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。
三、项目征集要求
(一)需提交的资料。项目的基本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、建设类型(新建、改造)、承办企业、总投资额、建设内容、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(职务和电话)。同时按照附件1、附件2提供模板,提交申报材料,材料一式三份。
(二)申报主体。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。
(三)征集时间。申报时间:2025年3月21日-2024年3月31日,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00;逾期不再受理。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高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330办公室(县林草局大楼)
联系人及电话:袁文杰(0936-6632330)
高台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
2025年3月20日
附件1:高台县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docx.docx